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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電部門把金華路口的交通信號燈紅綠燈熄了
供電部門把金華一路口的紅綠燈熄了,這事讓交警愁得像受壓迫的小媳婦“晚上想躲在被子里哭”。
紅綠燈不亮了,這個經常有大貨車經過的下坡路口隨時都有安全隱患。若真出了事故要問責,交警再叫苦也難辭其咎。他們承認,這信號燈設立之初就“先天不足”,不能按照慣例接入電燈線,只好在附近接民用電線。一開始揩了臨街店鋪的油,一家店鋪搬走了換一家,到后都搬走了就花點錢接配電箱“先天不足”并沒有“后天”來彌補,和老百姓打個招呼容易,用公家的電不打招呼就沒那么客氣了。
規則存在的目的之一,是為了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。不重視它,就要付出代價。在駕駛員的眼里,交警按交規指揮車輛通行,就是路上的執法者??蛇@幫懂得“依法行事”的人,卻沒有把工作中的規則在別的領域活學活用,在能為他們省力的信號燈上,走了不尋常路,終陷入斷電的泥潭。
其實,要“公對公”地解決問題并不難???ldquo;偷電”的交警,卻要讓供電部門先提交違規用電公函,再打報告給上級,有用電需求的不是交警嗎?路口的安全確實很重要,但這不是省力的借口。
不過,現在要緊的是讓燈亮起來。在這個問題上,是否也能借用“五水共治”的精神?“共”要求共同協商而不是推諉,“治”講究按規則辦事。我們希望看到的,并不是特事特辦地把一些應該厘清的關系一筆帶過,而是討論出一個可行的、可推廣的方法,讓燈亮起來,讓路通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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